相关裁判及公开来源

  • 瓦莱奥清洗系统公司诉厦门卢卡斯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裁判案号:(2019)最高法知民终2号

    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本条案号依据官方指导案例或案例摘要列示,主案审级按公开材料标注;其他审级与关联案件分别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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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性案例编号、案例库入库编号与裁判案号分别列示。

快速结论

权利要求已经限定或隐含具体结构及关系时,不能因出现功能词就直接按纯功能性特征解释。

事实与裁判结果

瓦莱奥清洗系统公司是“机动车辆的刮水器的连接器及相应的连接装置”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原案审理时,该专利仍在保护期内。2016年,其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起诉,主张厦门卢卡斯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厦门富可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未经许可制造、销售、许诺销售,陈少强未经许可制造、销售的雨刮器产品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请求判令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及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暂计600万元,同时申请先行判决停止侵害和临时行为保全。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于2019年1月22日作出先行判决,判令卢卡斯公司、富可公司立即停止侵害;两公司上诉后,最高人民法院于2019年3月27日作出(2019)最高法知民终2号民事判决,当庭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认为

应当从权利要求完整语境理解技术特征。功能性特征是指不直接限定技术方案的结构、组分、步骤、条件或其相互之间的关系,而是通过其所起的功能或者效果进行限定的技术特征。如果所属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直接明确实现功能的结构关系,功能表达并不会自动改变其性质:技术特征已经限定或者隐含了特定方位、结构及其关系时,即使同时限定功能或者效果,原则上仍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所称的功能性特征,不应作为功能性特征进行侵权比对。本案中“安全搭扣面对所述锁定元件延伸”既限定了方位和结构,又描述了功能,本质上仍是方位或者结构特征,被诉侵权产品的对应结构落入保护范围。行为保全与先行判决有各自审查条件:二审无法在行为保全申请处理期限内作出终审判决的,可以单独处理并及时裁定;已经当庭判决并生效的,另行作出行为保全裁定已无必要。

审判规则总结

  1. 特征定性在前,选择比对规则在后。只有不直接限定结构、组分、步骤、条件及其关系,而仅以功能或者效果限定的特征,才属于功能性特征;已经限定或隐含特定方位和结构的,不因出现功能词而按功能性特征比对。
  2. 同时阅读结构、位置、连接和运动关系,不截取一个功能词。“方位或者结构加功能性描述”的表述应结合说明书及附图整体理解,所限定的方位、结构和功能在侵权判定时均应予以考虑。
  3. 先行停止侵害判决与诉中行为保全分别提出和审查。先行判决未生效而权利人坚持申请的,应同时审查保全;二审不能在保全处理期限内终审的,须依法及时处理。本案另有紧急损害证据不足及当庭终审已生效两项具体事实,不能只因已经先行判决便拒绝保全。

笔者观点与实务建议

可将本案争议特征分成以下三层核对,避免只见到“用于”二字就选错比对规则:

核查层次 本案具体内容 对判断的影响
方位、结构 搭扣朝向锁定元件延伸,形成限制其向外张开的关系 不属于仅靠功能限定的特征
同时记载的作用 限制弹性变形并保持连接器锁定 功能仍限制结构内容,不能因定性为结构便删除不比
被诉对应形式 搭扣侧壁内表面的凸起朝向弹性元件外表面 法院认定属于权利要求所限结构的一种形式,并非必须依功能性特征等同得出结论

汽车零部件的组合结构还应结合实际装配状态取证。散件照片只能证明部分形状,未必证明连接后的技术关系。申请紧急救济时,应说明上市节奏、持续侵害风险及担保条件;已经请求先行判决,并不意味着行为保全申请失去独立意义。技术鉴定可以帮助查明结构,但法律上的特征解释仍需由法院作出。

权利要求的文字、说明书实施方式与被诉结构可以放在同一表格,却不能认为三者必须逐字相同。解释技术特征时还应检查审查档案中的修改和意见,防止解释与授权过程形成的限制矛盾。

被告主张不落入保护范围,应说明缺少的具体技术特征或为何不是相同、等同,而不只是强调产品用途不同。对于真正功能性特征,应依司法解释二第八条,以说明书及附图实现相应功能效果不可缺少的特征为比较基础,并审查相应技术人员在被诉行为发生时是否无需创造性劳动即可联想,不能把一般等同分析直接挪用。

规则时点与实务要点

授权审查中的支持、清楚要求与侵权范围解释属于不同问题。本案不能用于证明所有功能表述均不存在公开充分问题,也不能省略真正功能性特征的说明书比对。

公开来源

来源为最高人民法院第115号指导案例(2019年12月24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