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雄头像李天雄律师网
首页 / 研究与观点
AI与人格权益

换脸产品上线前:肖像授权与图片版权应该分开检查

作者观点与研究成果。事实、现行规则与个人判断分层呈现。

相关裁判及公开来源

指导性案例编号、案例库入库编号与裁判案号分别列示。

快速结论

取得照片版权许可,不当然取得照片中人物的肖像许可。换脸产品主动挑选、制作和售卖人物模板时,应检查两个权利层面,并核对供应商的真实授权能力。最高法公开的彭某某案说明,运营者不能把自己主动商业使用的责任全部推给后续用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的意见》(法发〔2026〕10号)第四条进一步明确,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未经自然人同意,利用人工智能处理其姓名、肖像等生成可识别该自然人的虚拟数字形象并使用、公开的,人民法院依法支持其人格权益主张。这一规则针对AI生成并使用、公开的可识别形象;来源照片著作权与肖像许可仍需分别审查。

把使用流程拆开

一款产品可能先采集素材,再把人物制成模板,最后由用户上传照片生成内容。这三个环节涉及不同对象。模板原人物、上传照片人物和照片作者可能分别存在,任何一人的同意不自动覆盖其他人。网站公开可浏览,只说明访问条件,不能说明已经允许收费合成或广告传播。模板授权也应与模型训练用途区分。

如何安排许可

合同可以列出人物、场景、期间、地域、商业展示和能否面部替换。供应商仅保证素材无侵权,仍可能没有获得本人同意,经营者宜检查其许可链及证明文件。对于未成年人、具有侮辱性或敏感含义的场景,还需要单独判断适用条件。不可将一张签字表理解为对未来任何用途的无限放弃。

证据与下架处理

权利人应保存模板入口、软件主体、付费条件、生成效果及传播记录,说明内容能够识别本人和具体使用方式。运营者下架后,应保留投诉处理、历史使用范围和停止记录,避免只能证明页面消失,却说不清是否仍在其他入口提供。文件留存应控制访问权限,不宜为自证合规再公开完整身份资料。

业务建议与实务要点

该案针对主动商业利用,并不意味着所有私人图像编辑或法定公共利益使用都违法。不同情形仍须审查必要性、用途和法律条件。产品团队可在素材入库时完成权限检查,上线时复核实际功能是否超出许可,下架时同步处理合作渠道。这样的流程建议属于实务分析,不能替代对某一具体模板及授权合同的判断。若技术服务供应商负责模型而运营者负责模板,应分别说明各自控制行为,合同内部追偿不能直接消除对外责任。

许可更新后应同步到素材库与产品入口,避免合同已经终止而旧模板继续提供。运营者可保存版本和处理记录,说明授权变化怎样落实到实际上线和商业展示。

公开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人格权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涉人工智能纠纷《意见》第四条。最高人民法院《意见》第四条明确了人工智能处理并公开可识别虚拟形象的审查要点。法发〔2026〕10号为司法规范性文件。

参考来源

有具体问题?

可以直接电话、微信或邮件联系;也可以提交一个问题,留下邮箱后我会通过邮件回复。

提交一个问题

相关服务:律师服务 · 知识产权代理与争议 · 企业IP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