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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芯片布图保护什么:登记图样、样品与独创区域怎样对应

作者观点与研究成果。事实、现行规则与个人判断分层呈现。

相关裁判及公开来源

  • 苏州赛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诉深圳裕某科技有限公司等侵害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纠纷案

    裁判案号:(2019)最高法知民终490号

    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本条案号依据官方指导案例或案例摘要列示,主案审级按公开材料标注;其他审级与关联案件分别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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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苏州某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成都某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行政纠纷案

    裁判案号:(2022)最高法知行终322号

    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行政判决全文。本案审查集侵字[2019]1号侵权行政裁决,属于侵权行政裁决的司法审查,不是布图设计专有权撤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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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性案例编号、案例库入库编号与裁判案号分别列示。

快速结论

芯片实现相同功能,并不自动说明复制了受保护布图。笔者建议先建立登记、版图文件、样品和独创区域的对应关系,再开展侵权比对;对象不清楚时,增加鉴定材料也难以解决核心问题。

从对象到独创性的两步

指导案例218号区分登记材料、样品和独创性证明。登记证是权利基础的重要资料,却不能自行解释每一处布局的保护价值。公开裁判还提示,相对独立区域的电子功能不能简单等同于完整芯片主要功能。

保护布局,不等于独占技术思想、处理过程或功能。分析独创区域应说明设计者有哪些选择及如何安排,排除常规布局因素。把整片芯片圈起来,不足以回答争议中的具体独创问题。

指导案例218号对应(2019)最高法知民终490号,要求权利人对选定独创部分作合理说明或初步证明,再由被诉方提出相反证据,综合认定;不能把登记证当成独创性已获实质确认,也不宜要求权利人穷尽一切反证可能。(2022)最高法知行终322号则是侵权行政裁决的司法审查,法院允许在实质审理结束前变更独创性主张并保障双方陈述,撤销裁决后要求重作,并未在该判决中直接认定侵权成立。两案处理的证据和程序问题应分别使用。

笔者观点:用版本标识贯穿流片和登记

保存版图版本、工艺层信息、流片记录和成品批次,确保材料相互可追溯。委托设计时明确谁完成创作、交付哪些文件、归属和登记由谁办理。发现登记图样与量产版本不同,应解释变化而不是默默换样品。

侵权取证应固定采购批次、解剖条件、成像文件和比对过程。报告最好用索引图标明主张区域、对照区域和常规部分,便于质证。仅凭型号或功能参数近似作出结论,会把不同保护对象混在一起。

新制度带来的准备工作

2026年修订条例已于10月15日生效,第二十二至二十四条明确独创性声明,应指明独创区域、设计要点及相应功能;第二十三条要求图样清楚显示独创部分,第三十四条以登记复制件或图样确定保护对象,声明用于解释独创性。企业应把创作与区域档案对应起来,并结合申请日与过渡安排办理,不能把旧指南中的纸件倍数等要求不加区分地当作新制度的全部材料标准。

笔者建议:应用与核验

实际准备可选一个量产型号,从登记材料一路追到版图、流片批次和采购样品。任何版本转换都注明原因和时间,不能靠相同型号掩盖差异。涉及保密材料,可依法采用限定查阅和保密承诺等方式,不能以保密为由完全不说明对象。

对技术机构的比对委托,应约定样品保管、图像交付和方法说明。报告中的一致区域、误差和常规设计分别呈现,便于在质证时核查。技术相似不是法律要件的全部,独创性和具体行为仍要证明。

核对来源与适用时点

截至2026年10月20日,新条例已经生效,新实施细则将于10月30日生效;特定业务还须结合过渡安排。历史案件的材料要求与当前新申请应分别核对,不能把两个生效日合并为一个。

参考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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