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EM/ODM是中国制造企业出海的主要形态之一,也是知识产权权属纠纷的高发形态:品牌方与制造方分处不同法域,模具、设计、改进技术分散在双方手中,合同怎么写决定了五年后的权利格局。
四类高价值标的
- 模具与工装:为订单专开的模具归谁?合同终止后模具的去向和费用如何结算?
- 产品设计:外观设计由谁申请?ODM方自行改进的设计,品牌方能否使用?
- 过程改进技术:制造方在生产中形成的工艺改进(常构成know-how),归属与许可范围如何约定?
- 品牌与标识:制造方能否在宣传中使用品牌方的商标与产品图?贴牌产品平行销售的如何判断?
合同要点清单
- 权属条款:区分“订单背景知识产权(各自保留)—订单产生的知识产权(约定归属)—改进知识产权(单向或双向许可)“三层;
- 默示规则的对抗:不写清楚时,各国法定规则可能给出与商业预期相反的结论(如雇员/受托人成果归属),不能依赖“行业惯例”;
- 保密与使用限制:制造方掌握品牌方产品规格后的使用范围,包括为第三方生产类似产品的限制(竞争性产能条款要谨慎设计,避免反垄断与可执行性问题);
- 终止后果:库存处理、模具返还、在售产品过渡期、商标标识的清除;
- 争议解决:法域选择、语言、仲裁或诉讼路径——出海合同的执行成本常在这里被低估。
作者观点
OEM/ODM合同谈判里最容易被省略的是“终止后果”和“改进归属”两段,因为谈判时双方都在蜜月期。但从纠纷样本看,恰好是这两段决定了合作破裂时的主动权。建议把“合作结束的那天会发生什么”作为谈判清单的固定项。
常见误区
用国内模板直接翻译成英文签海外订单;把品牌方的商标授权默认为无限期;改进技术“口头约定归品牌方”而无书面固定;忽视制造方所在国的法定权属规则。
跨境合同的关键条款
跨境合作合同明确准据法、争议解决机构、履行地点与证据语言,并将权属、许可范围、改进成果及终止交接对应到实际生产、销售和技术合作安排。
背景、成果与改进怎样形成清单
背景清单记录各自已有图纸、工艺、品牌、软件和模具,项目成果清单记录新增设计及开发者,改进清单记录合作中或合作后形成的变化。三者分别约定归属、许可、申请决定和费用,不能只写一句全部知识产权归品牌方。
模具的实物所有权、设计图权利和用于生产的技术许可也不同。支付开模费可能支持某项合同解释,却不自动清除其他知识产权限制。合同应明确可否为第三方生产、超产库存怎样处理以及终止后的返还。
跨境执行成本怎样进入谈判
核对准据法、争议地、证据语言、财产所在和裁决判决执行条件。国内模板翻译后,条款不一定在目标法域具有相同效果;广泛竞业或排他限制还需考虑当地规则。第三方组件与权利不得由无权一方承诺转让。
建议用合作结束场景复核一次合同:生产停在哪里、库存谁销售、图纸谁留存、品牌何时停止使用。确定的流程与权限比笼统违约责任更便于执行。对外展示项目时也须核查商标、图片和客户信息许可。
补充核对资料
补充资料核对日期:2026年10月8日。文中材料组织与管理方法为本站实务经验总结;适用法律按行为发生时期的规范认定。
参考来源
- https://www.cnipa.gov.cn/art/2020/11/23/art_97_155167.html
- https://www.cnipa.gov.cn/art/2025/11/14/art_99_2025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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