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结论
“常规”不是结论本身。应要求把常规手段放回具体技术问题、使用条件和结构关系中判断:该手段是否真的用于解决本案问题,是否与最接近现有技术兼容,是否需要额外结构重构,以及是否能够合理预期获得本申请的技术效果。
规则要点
适用于创造性审查中使用“常规设计”“常规替换”“常规选择”等概括性理由。
建议处理路径
- 明确所谓常规手段究竟是什么
- 比较其通常功能与本申请中的实际功能
- 分析组合后是否改变原系统工作原理
- 检查是否存在技术障碍或反向教导
- 最后回到是否存在明确技术启示
建议准备的材料
- 工程手册与行业标准
- 对比文件原文及附图
- 申请文件中的技术效果记载
适用说明
如果该技术手段确实属于成熟工程路径且解决相同问题,单纯强调“没有完全一样的文献”通常不足以支持创造性。
反驳“常规选择”需要具体到什么程度
把所谓常规手段拆成选型、替换、安装位置和控制关系四类。若仅把标准螺栓换成同规格紧固件,通常难以证明显著差异;若替换会改变密封路径、反馈机制或者运行阶段,就要用结构图和工作过程说明改变发生在哪里。对比文件中一句“可以采用其他形式”,也需要结合它实际允许的技术条件理解。
说明性示例:两种传感器都测量压力,但一个用于静态监测,另一个参与高速闭环控制。能否互换取决于响应时间、采样位置和控制连接,不能只比较名称。相反,如果这些差异并未限定在权利要求中,仅强调商业产品更好也可能无法支持答复。
怎样组织证明材料
准备通常用途与本申请用途的对照表,把工况差异连接到原说明书的效果记载。测试数据注明样品、环境和测量方式,不能只提交没有条件的结论图。反驳成立与否仍取决于权利要求整体;若对方的常规替换理由确实成立,应评估有原始依据的修改,而不是用更多形容词重复“具有创新性”。
以下为说明性示例:
| 比较项 | 通常用途 | 申请用途 | 需要核对的依据 |
|---|---|---|---|
| 压力传感器 | 静态读数 | 参与闭环调节 | 原文是否限定响应、采样及反馈关系;相关手册是否支持互换 |
| 安装条件 | 常温低振动 | 高振动工况 | 对比文件的适用限制及必要改造,不能只按部件名称判断 |
当前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现行《专利审查指南》创造性“三步法”。
补充核对资料
补充资料核对日期:2026年10月8日。文中材料组织与管理方法为本站实务经验总结;适用法律按行为发生时期的规范认定。
办理要点
- 将一般规则应用于个案时,拆分主体、行为时间、事实和规范依据。
- 按规范生效日期和过渡条款建立时间轴,逐阶段标注适用条文。
办理要点按事实、主体、时间与规范分别组织,并形成对应的资料清单和程序节点。
来源
- https://www.cnipa.gov.cn/art/2020/11/23/art_97_155167.html
- https://www.cnipa.gov.cn/art/2025/11/13/art_74_202560.html
- https://www.cnipa.gov.cn/art/2025/11/14/art_99_2025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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