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结论
专利与布图设计保护不同对象,不能相互代替。布图设计通常针对芯片元件及互连的空间配置,并要求登记及独创性等条件;电路功能或技术效果相同不等于布图设计相同。还需留意首次商业利用时间与2026年新旧规则过渡。
规则要点
芯片研发、流片、销售或许可前,评估专利与布图设计保护组合。
保护对象先拆开
同一款芯片可能同时包含可申请专利的技术方案、具有独创性的空间布局及应当保密的工艺资料。专利权利要求保护什么,要从具体技术特征判断;布图设计则关注登记的配置及其中可保护部分。只申请了电路功能专利,不当然取得所有版图排布的布图设计专有权;登记布局也不表示其思想、处理方法或所有功能均受同一权利保护。
登记与研发版本对应
应保留能够说明实际创作的源文件、版本时间、人员分工及流片资料,核对登记材料与后来产品是否对应。多个型号复用部分模块时,要说明哪些是常规结构、哪些是自己的独创配置。委托设计或联合开发应明确权属、材料交付和后续修改权限,不能因自己付了设计费就当然推定全部权利归自己。登记证明也不免除争议中对保护范围和独创性的必要解释。
商业利用时间怎样记录
芯片在世界范围首次商业利用可能影响登记申请与保护期限,不能只记中国销售日期。样品、订单、许可和海外提供的具体情形需要核对法律意义;内部研发测试与商业投放也应按事实区分。建议登记之前建立日期表,注明每种行为、产品版本和依据,避免在争议中只能凭员工回忆说明。保密交付仍需查是否具有商业利用性质,合同写保密不自动消除全部时间问题。
新旧规则和商业策略
第694号过渡办法对申请日及若干具体业务另作安排,旧申请并非所有事项都简单永久适用旧程序。新条例于2026年10月15日施行,实施细则页面公布的施行日为10月30日,办理前应分别确认。企业可以将登记、专利和商业秘密措施组合,但要评估公开材料与保密利益的关系。出海还应核对目标法域制度,不宜把国内证书描述成自动覆盖全球的保护。
建议处理路径
- 分开识别技术方案与布局成果
- 记录创作版本及首次商业利用
- 核对独创性和权属安排
- 评估登记材料和秘密保护
- 按申请及行为日期核对过渡规则
建议准备的材料
- 版图原始文件及版本记录
- 设计人员、合同和交付证据
- 首次销售与样品等商业利用资料
适用说明
截至2026年10月20日,修订条例已于10月15日施行,公布的实施细则将于10月30日施行;申请及权利适用还须核对第694号过渡办法。
登记期限与独创性材料
修订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保护期为十年,从登记申请日或世界任何地方首次商业利用日中较早者起算;无论登记、商业利用与否,创作完成十五年后不再受条例保护。第二十六条另规定,首次商业利用之日起二年内未申请登记的,不再予以登记。二年申请期限与十年保护期不同,不能误认为首次销售后还有十年可随时登记。
第694号过渡办法第二条以2026年10月15日为界,原则上按申请日区分新旧申请及其产生的专有权,并设具体业务例外;第四条明确自该日起按新条例第二十二至二十四条提交文件。新申请应包括独创性声明,具体指明独创区域、设计要点及相应功能,整体独创的须作具体说明。已有旧申请也不宜只凭“旧证书”三字判断全部后续手续永远沿用旧程序。
当前依据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现行文本、2026年修订文本及第694号过渡办法。
公开来源
规则来源检索日期:2026年10月11日。材料整理和处理建议属于本站实务分析,具体请求仍须结合完整事实审查。
办理要点
- 按公布、施行和过渡日期安排办理节点,逐阶段标注适用规范。
办理要点按事实、主体、时间与规范分别组织,并形成对应的资料清单和程序节点。
来源
- https://www.cnipa.gov.cn/art/2022/1/14/art_2644_166615.html
- https://www.cnipa.gov.cn/art/2026/8/3/art_106_207524.html
- https://www.cnipa.gov.cn/art/2026/9/30/art_74_208391.html
- https://www.cnipa.gov.cn/art/2026/9/30/art_74_208390.html
